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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在6个主要城市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 【字体:
内蒙古在6个主要城市进行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文章来源:国务院西部办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8-19 8:49:57    
内蒙古自治区今年在6个主要城市开展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改造总面积达60万平方米。预计到2010年,内蒙古建筑节能量将达到500万吨标准煤。开展节能改造试点的6个城市为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巴彦淖尔、通辽、乌海,节能的重点是对既有居住建筑进行供热计量、外墙保温等方面的改造。

  从2007年起,内蒙古大力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与此同时,自治区政府针对建筑节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以及东部地区中心城市率先实施65%的地方节能标准,其他中心城市实施50%的国家节能标准;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平均电耗下降15%;各盟市中心城市全面禁止使用黏土实心砖,禁止现场砼搅拌;加大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广力度,积极推动城市供热体制改革等。

(责任编辑:钟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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