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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实施           ★★★ 【字体:
固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实施
文章来源:宁夏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7-8 8:38:23    

近日,固原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启动实施。该市参保居民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和IC卡可在市内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居民在市内就医、购药的,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在“两定”机构挂账,“两定”机构定期与市县医保中心结算;转外诊治的,居民持有关手续到参保地医保中心进行审核报销。

  ●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所有非从业城镇居民均可参保。具体包括:出生40天以后的城镇婴幼儿、少年儿童和城镇中小学阶段的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学生;女50岁、男60岁以上过去无稳定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城镇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员。失地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城市在校农民工子女也纳入参保范围。

  ●为了解决城镇居民的大额医疗保障问题,按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中的特殊人员每人每年60元,其他未成年人每人每年30元的标准建立了大额医疗保险制度;其中成年人中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低收入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中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儿童大额医疗保险费自治区财政予以全额补助。

  ●住院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按不同医疗机构级别确定,对进入大额医疗保险的医疗费用属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按80%的比例支付,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最高可报销10万元。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采取家庭缴费,政府补助的办法筹集;未成年人中的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儿童个人不缴费,各级政府全额补助。

 
 


(责任编辑:怡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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