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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丁丽萍事迹(图)           ★★★ 【字体: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获得者:丁丽萍事迹(图)
文章来源:CCTV.com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9-24 14:32:26    

    丁丽萍

    丁丽萍,女,回族,50岁,中共党员,宁夏平罗县老年服务中心职工。

    1985年,宁夏平罗县高庄乡敬老院建成时,年轻的丁丽萍就到敬老院服侍五保老人。20多年来,她没有因为收入的微薄而另谋它业,也没有因为工作的枯燥重复而稍有倦怠,更没有因为老人的脾气古怪而影响情绪。她细心地为老人们做饭、洗衣,操心着老人们的生活,关心着老人们的健康,与五保老人结下了浓浓的亲情。丁丽萍的丈夫在外地工作,她不仅要操持家务,还要教育孩子,但她的大部分时间却是与老人们共同度过的。她是回族人,而敬老院里的老人有回族,也有汉族,她努力克服种种困难,按照不同民族的生活和风俗习惯,细致入微地照顾着每位老人的饮食起居,尽心尽力地做好服务工作,直到老人过世。

    2003年,丁丽萍调到县老年服务中心工作。她更加勤奋工作,除做好正常的服务工作外,她还经常与老人们沟通,了解老人们的喜怒哀乐、脾气秉性、生活习惯,视老人们为亲人,尽最大可能让老人们保持身体健康,心情舒畅,生活愉快。有一名老人因脑梗塞后遗症,生活不能自理,情绪有时处于失控状态。丁丽萍耐心地与她沟通,给她做按摩,像亲生女儿一样对她体贴入微。对老人们尊重、关心和无怨无悔的服务,待老人们如同亲生父母的思想境界和美好心灵,受到了老年服务中心各位老人的喜爱,也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尊敬和赞誉。

    丁丽萍1997年被民政部、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老龄协会评为全国敬老好儿女金榜奖,2000年被评为全国劳动模范和自治区劳动模范,2006年获得全国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民政部孺子牛奖。

责任编辑:乐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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