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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调查:农村土地流转七大问题亟待解决           ★★★ 【字体:
安徽调查:农村土地流转七大问题亟待解决
文章来源:国家统计局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9-7-3 8:41:49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 2009-06-29 09:33:24

  为进一步了解安徽省农村土地流转情况,为政府就农村土地流转的合理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规模化经营,土地收益和改善农民生活等方面提供政策依据,近日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对舒城、无为、祁门县就土地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进行了走访调查。

 

  一、流转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流转规范性有待加强。虽然大多县都制定了统一规范的流转合同,但缺乏统一规范的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和具体管理实施细则,在对租期、租金的标准缺乏统一规定,例如舒城县规定一亩地租金为100斤水稻,但没有考虑随着土地的升值和水稻价格上涨而逐年提高租金标准,这种不规范的土地流转即埋下了纠纷隐患,又增加了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

 

  2、缺少中介机构。无为县调查的三个乡镇中,没有一个比较规范的土地流转中介机构。三个乡镇44个大户流转的7292亩耕地,主要是通过行政村做工作完成的。行政村一方面代表村委会与农民签订协议,另一方面又代表农户与承包商签订协议,充当中介的角色。有一些承包人,自己直接与农户签订承包协议。有的仅是口头约定。这些做法留下了许多纠纷陷患。也充分展示了需求的规范化与土地交易的零散性之间的矛盾,土地很难以较为合理的价格在市场中流转。

 

  3、土地流转集中连片流转难度大,不利于规模经营和大型机械作业。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多,主要是一些60岁上下的男劳动力,在家兼顾带小孩和种好自家承包田,他们认为这是一举两得,比承包给别人合算,同时乡村土地流转价格低廉,平均流转费用一般每亩100-150元,其中还包括一部分国家补贴。二是代耕现象较为普遍。代耕者多为小农户亲戚或邻居,这种方式没有租金之类的费用,代耕者收入还是非常可观的,一般代耕20亩田,年纯收入在1.2万元以上。如果把土地流转给大户,势必对他们的利益造成冲击,他们以种种理由对土地流转进行抵制,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4、农田水利基础设施较差,尤其是丘陵山区,地块小且不平整,水、电、路建设滞后,集中流转难度较大。

 

  5、效益提升不明显。目前,规模经营还是以种植业为主,从事高效种植、养殖的比例较小,经济效益不明显。那么承包户给予农户的租金也不会很高。

 

  6、保障机制不完善。目前,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机制没有建立完善,部分农民担心土地全部流转出去后生活没有着落,思想上有顾忌。对于规模经营的主体来说,由于农业生产受天气等自然条件的制约,一旦遭遇自然灾害,要承担很大的风险。

 

  7、土地流转存在变相收益。有的乡镇农村土地向企业(龙头)流转,呈现出企业名义上承包,但实际上存在着将承包的地块再次转手给个体老板,利用国家的土地流转政策套取国家项目补偿资金的行为。

 

  二、基层干部群众对完善土地流转的几点看法

 

  1、土地流转宣传不够,导致农民认识不够全面,部分农民对承包权和使用权认识不清,误认为流转使用权出让就会失去承包权,尤其是中老年农民恋土观念强,宁肯抛荒或粗放经营也不愿把土地流转出去。

 

  2、有些农户把土地承包给大户或企业经营时,有的是委托村组织来流转,他们担心承包款不能到位或怕被村组织截留、挪用。

 

  3、群众希望土地流转的年限不能太长,因为他们担心失去土地这个赖以谋生的手段,一旦出现务工、创业收入减少或工停返乡,还可以重新选择土地保障生活。所以他们希望土地流转合同可以一年一签。

 

  4、现有的土地流转合同普遍规定,企业、大农户承包土地,每年除了给予小农户一定的租金或粮食外,生产经营的水、电费仍由原土地拥有者承担。而小农户要求这些费用应全额归企业、大农户承担。

 

  三、科学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1、加强对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有关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和通过流转土地增收致富的典型,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误解,放心流转。进一步提高基层干部“以地生财”的意识。引导农民提高组织化程度,增强集中土地、运作土地的能力。

 

  2、加大扶持力度。加强与财政、劳动保障等与土地流转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制定有关扶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的具体措施。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农村养老、失业、医疗保险等一系列保障制度,解决农民后顾之忧,健全完善风险抵御机制,鼓励和调动企业、大户参与土地流转的积极性,稳步推进土地流转。

 

  3、加大投入,改善条件。加大对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主要是改善水利、电力、道路等生产条件,为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4、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利益。认真贯彻落实好党的惠农政策,把发放给农户和经营主体的惠农补贴落到实处,抓好检查、监督,严谨任何单位和部门截留、挪用。做好合同签证及纠纷调处工作,避免时候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纠纷,切实维护好土地流转双方的利益。

责任编辑: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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